在我去加拿大前,剛好開始流行韓國人自稱甚麼東西都是源自於韓國的,所以我也搭上了討厭韓國人的熱潮。
不過到了加拿大之後,因為這些韓國的朋友,讓我對韓國人的印象改觀。(是說後來在澳洲遇到的韓國朋友們又再度扭轉我的觀感,最後回到原點 :P)
我先認識了史密斯(其實我第一個認識的韓國人是萬人迷尚恩,不過他故事太長,以後再說吧),他就像個孤單的小男生一樣,總是待在學校的交誼廳找人聊天。
而在我認識他的第二天,他開始對我勾肩搭背,我整個討厭這種行為,立馬把他列入低級愛吃豆腐韓國人名單內,加上他跟人說話時常常會距離過近(超過亞洲人認為的私人領域),所以我跟他說話時都站得遠遠的。但是後來相處久了,發現他不是壞人,只是思考模式非常異於常人,但就是因為這樣,我的日本朋友綾子說,她非常喜歡史密斯,在他旁邊非常輕鬆,因為史密斯的想法單純,開心就笑生氣就罵人,就算勾肩搭背也不會被他誤會是在搞曖昧,所以跟他相處沒有壓力想說甚麼就說甚麼。
史密斯先生住在靠近首爾的韓國,但是聽說他說的韓文口音跟用法很奇怪,有時候其他韓國朋友也聽不懂他在說啥。不過不只是韓文,我一開始連他說英文都聽不懂,因為他說了一口韓式英文。我們常常會說來笑他,如果有學過一點韓文大概會知道,因為他們常常用韓文去音譯英文,但是很多音韓文沒有就只好找相近音的代替。例如韓國人沒有/f/或/v/的音,所以用/p/代替,我們常常會搞不清楚史密斯是要去影印店還是咖啡店,因為對他來說coffee或copy都是"摳劈"。還有像單字的"中間"沒辦法發出氣音/s/(但是單字開頭是氣音就可以發出)而以類似英文"j"的發音取代,例如super他可以發音正確,但是pleasure他就會說成"噗雷者"。總之我一開始吃了很多韓式發音的苦頭,但後來聽習慣了可以聽懂了。
史密斯丟下在韓國的女朋友一個人跑來加拿大學英文,我剛認識他時他還很得意的給我看他的couple ring,那是韓國人的文化,跟女朋友在一起超過一段時間後(通常是一百天),就會買一個對戒戴在手上,戒指大部份都蠻樸素的,不會有珠寶或裝飾在上面。不過一段時間後,他就把戒指丟了,因為女朋友挨不過遠距離而分手了。
因為英文不好,史密斯常常在喝完酒之後覺得大家都在笑他的英文而生氣,他會對著在笑的人大罵,即便別人不是在笑他,因此有些人因為史密斯的酒品太差而討厭他。但是韓國人如果把你當成朋友後是會為你兩肋插刀的,我後來去韓國玩的時候史密斯一直很稱職的打電話來噓寒問暖外加請我們吃飯,在我們喝酒喝到半夜後還跟我一起坐計程車送我回飯店,讓人覺得他是真心的在照顧朋友的。
這是Jay,我第一次看到他的時候誤以為他是台灣人,台灣好像有一個族群是走這個路線的(?)
Jay是釜山人,非常有禮貌的一個有為青年,因為我的年紀比他大,所以每次他在跟我說再見的時候老是會微微的鞠躬,就算我們是好朋友他也不會忘記輩分這件事。他總是當做整個朋友群的頭,常常問大家要不要一起去喝酒,一起去哪玩。總是替大家設想周到,也常常因為史密斯的沒禮貌而幫史密斯擦屁股,不過需要Jay擦屁股的不只有史密斯,還有強尼(日本志乃與阿拉伯強尼-到現在還是個羅生門 阿拉伯強尼與日本安娜-這文化差異問題真的是很頭痛啊 以及更多強尼以後待補)。常常因為日本朋友們無法理解強尼的所做所為時,Jay馬上挺身而出招開雙方會議解釋誤會,但是到後來的後來,強尼顯然成為了trouble maker,誤會已根深蒂固,Jay肩膀的擔子越來越沉重,我有一次佩服的跟他說"我知道你擔太多責任在身上了,這其實都不是你必需管的事,你真是太有責任感了。" 雖然強尼讓他很頭大,但是Jay還是重情義的一直陪著幫著強尼直到強尼離開的那天。我仍然記得強尼離開的當天,Jay馬上約大家去吃韓式三層肉吃到飽,他說他想吃這間想很久了,但是因為強尼是回教徒不能吃豬肉,而每次吃飯強尼一定會跟,所以Jay為了強尼一直刻意不約大家吃三層肉,只是為了顧及強尼的感受,我那時真是對Jay的義氣敬佩的五體投地。
Jay跟我說,他覺得女人分為貓型跟狗型,而他的菜是貓型,但是當我問他我是貓型還狗型時,他居然回我"妳不是女人。" 有一天上課時Jay的手機鬧鐘響起,他按掉以後開心的跟我說,今天是他跟韓國女朋友一千天的紀念日,我聽了下巴要掉下來,問他說"你們韓國人都用天在記算紀念日嗎?" 因為這樣豈不是一要一天一天數,如果是用三十三個月或三年之類的計算方式不是簡單多了!然後Jay用一臉你有所不知的表情說"就是這樣才要設鬧鐘阿!" 原來他們手機可以設定一千天提醒模式,這樣就不用慢慢算了,但是.......韓國親辜們,既然沒有人能記得第一千天是哪天,還硬要用手機程式計算,這是何苦呢......
史密斯跟Jay住在同一間homestay裡,我想史密斯也是Jay人生中的考驗之一,只能說有肩膀的人就會有較艱苦的磨練(風涼話)!史密斯有收集啤酒罐的習慣,我猜是因為收集啤酒罐可以換錢,總之史密斯的房間裡有著很多空的啤酒罐。有一天他們的home媽清了史密斯的房間,自然把空啤酒罐都丟光光了,史密斯一回家發現長久的心血都不見了,開始對home媽發飆,叫她不要隨便進別人的房間,為此史密斯生氣了好久,不跟home媽說話,也不在家跟homestay全家人一起吃飯,Jay只好當中間人,一面向homestay一家人賠不是,一面勸史密斯別再鬧脾氣。
後來他們家關係緩和了之後,有邀我們去他們家做客,Jay還教我們如何玩韓國的菊花牌,雖然我跟日本朋友們都一致認為,每張牌都長的一樣阿阿阿阿阿。
現在Jay在韓國的LG工作,我很開心他能順利的在大企業任職,相信以他大器的個性一定是仕途順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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